孔子思想对于祭的遮蔽

化石另时代 发表于 2008-05-30 00:07:57

 

孔子思想对于祭的遮蔽

 

贺 

 

[摘要] 本文从“祭”的日常语义入手,从字源学角度考察了它的原初含义和人们对其的一般看法后指出,祭的本性关乎于人的本性。而具体到孔子思想,则是用“礼”的方式对祭作出了规定,祭之以礼。这一规定是儒家思想社会之道的体现。由此,祭不再只是人神沟通的桥梁,而是化祭为礼。如此,祭的本性被遗忘了,如何重建祭的家园成为了当代难题。

[关键词] 孔子;祭;本性;遮蔽

 

一、  祭是什么

 

无论在哪个时期的汉语中,祭都是一个非常普遍和重要的语词。从字源学的角度来看,《说文解字》对祭的解释是“祭,祭祀也。从示,右手持肉”,与之相关,对“祀”的解释是“祀,祭无已也。”也是一个形声字,从示。“示”在古汉语中常与祭祀有关。我们从此语言的表达中也可获得一条暗示,那就是祭一定要示,要表明、显现出来。显现什么呢?一方面让神灵、死者作为被祭者显现。另一方面让凡人、生者作为祭祀者显现。只有当二者共同显现时,祭祀方能成其为祭祀。另外,《尚书·大传》的解释是“祭之言察也。察者,至也,言人事至于神也。”《孝经·士章疏》的解释是:“祭者,际也,人神相接,故曰际也。”由此我们知道,祭的原初含义就是人与鬼神相通的方式方法,而且这一方式方法是人主动接触鬼神的行为。那么,这一原初含义又原初地意味着什么呢?

在人们的日常言谈中,祭作为名词时有两种意思,其一是对死者表示追悼、敬意的仪式。比如祭奠、祭灵、祭扫等。其二是供奉鬼神或祖先,如祭祖、祭天、祭灶等。由此我们知道,祭首先是一种具体的仪式和行为,它行为的主体是生者,直接关系的对象是死者、祖先和鬼神,表达的情感是哀悼、追忆和敬意。

对祭的日常言谈关乎于人们对其的日常态度。首先,因为行为的主体是生者,所以人们可能把祭看成是人的社会地位的重要体现。在祭祀时,人们以祭祀的排场是否豪华作为死者身份是否高贵的象征。如此,祭祀的奢靡之风盛行。人们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满足祭祀高规格高标准的需要。其最为极端的表达如明朝时,人们为宦官魏忠贤设立生祠供奉,以显其尊贵;而花费的钱财则不计其数[1][2]。同时,祭祀还成为了生者攀比家世的渠道。人们不是为了死者,而是为了光耀生者的颜面。比如在某些地方,人们在祭祀时大打出手,就是为了争夺祭祀最好的场所。在这样一种态度中,祭祀与钱财权势结合在一起,部分人将之作为虚荣浮夸的工具,部分人将之作为谋取钱财的工具,祭失去了本身独特的意义。

其次,因为直接关系的对象是死者、祖先和鬼神,而它们又不在场,所以人们可能还把祭祀看成是一种迷信活动。在祭祀时,许多人会请来和尚、道士做法事,开道场,烧纸钱,点高香,画鬼符,请大神。这些活动在1949年以后逐步被确认为迷信活动而加以禁止。最极端的例子如“破四旧”活动,要“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祭祀被认为属于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的范畴而被消灭。在这样一种态度中,祭祀与迷信活动结合在一起,部分人沉迷其中不能自拔,部分人坚决反对,一概抵制,祭失去了本身独特的意义。

最后,因为祭祀表达的是人类的情感,所以人们可能把祭看成是生活中的一种纪念仪式,和婚丧嫁娶等并列。在祭日,人们多以家庭、家族为单位相聚,集体出行,来到埋葬祖先、亲人的地方进行祭祀,如扫墓活动。或者,人们并不出行,而是在家中供奉神灵、祖先牌位的地方进行祭祀,如设立祭坛。同时,除了家庭等亲缘组织以外,政府部门、文化团体等社会组织也会进行祭祀活动。这些祭祀的对象往往是圣人、贤者或英烈等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人物。这种祭祀活动也被称为公祭。如祭黄帝、祭孔子等。在这样一种态度中,祭祀与风俗习惯结合在一起,并没有与其它的纪念仪式相区分,祭失去了本身独特的意义。

 

二、  历史对祭如何规定

 

在我国历史上,对“祭”的规定主要体现于“三礼”,即《周礼》、《仪礼》、《礼记》之中。其中,“《周礼》是搜集周王室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制度,添附儒家政治理想,增减排比而成的汇编。《仪礼》则是周朝至春秋、战国时代一部分礼制的汇编……而《礼记》是对《仪礼》的解释、说明与补充”[3]实际上,三礼的成书时间和原因众说纷纭,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焦点。但是没有争议的是,它们的主旨都是关于先秦时期的礼仪规范,都是处于发端期的中华文明的思想成果。不同的是,《周礼》、《仪礼》更多地是记录了礼制的具体规定,具有史实的性质。而《礼记》则侧重于阐明礼的作用和意义,具有思想的性质。这里,我们主要从《礼记》出发来谈论对祭的规定,因为我们主要谈的是历史对于祭的思想的规定。   

《礼记》有三篇专门写祭,分别是第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篇的《祭法》、《祭义》、《祭统》。所谓祭法,就是指祭的章程、法式。祭义,就是祭的意义、义理。祭统就是指祭的系统、本质。

《祭法》强调了祭的对象,即被祭者。祭天、祭时、祭鬼神、祭圣王。“燔柴于泰坛,祭天也;瘗埋于泰折,祭地也;用骍犊。埋少牢于泰昭,祭时也;相近于坎坛,祭寒暑也。王宫,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四坎坛,祭四时也。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同时,也规定了祭祀者,是大王和诸侯。“天下有王,分地建国,置都立邑,设庙祧坛土单而祭之,乃为亲疏多少之数。”另外,还规定了祭人时的标准,要为人们做出贡献。“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则不能被祭祀,“非此族也,不在祀典。”[4]

《祭义》强调了人对于祭的态度。最重要的是敬和不忘。“祭不欲数,数则烦,烦则不敬。祭不欲疏,疏则怠,怠则忘。”敬方能不忘,不忘方显出敬。“先王之孝也,色不忘乎目,声不绝乎耳,心志耆欲不忘乎心。致爱则存,致悫则著。著存不忘乎心,夫安得不敬乎?”[5]

《祭统》强调了祭的本质。有三重、十伦、四时之说。“夫祭有三重焉:献之属,莫重于裸,声莫重于升歌,舞莫重于武宿夜,此周道也。”,“祭有十伦焉:见事鬼神之道焉,见君臣之义焉,见父子之伦焉,见贵贱之等焉,见亲疏之杀焉,见爵赏之施焉,见夫妇之别焉,见政事之均焉,见长幼之序焉,见上下之际焉。此之谓十伦。”,“祭有四时,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尝,冬祭曰烝。”祭祀的本质就是要通过外现于行而内化于心。“凡天之所生,地之所长,苟可荐者,莫不咸在,示尽物也。外则尽物,内则尽志,此祭之心也。”[6]

从对《礼记》的梳理,我们大体可以窥见先秦时期祭祀的状貌。我们可以发现,祭与礼从一开始就紧密的结合了起来。“大概礼之起起于祀神,故其字后来从示,其后扩展而为对人,更其后扩展而为吉、凶、军、宾、嘉的各种仪制。”[7]礼正是溯源于先民的祭祀活动。“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周人尊礼尚施,事鬼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8]而到了儒家这里,礼又反过来为祭做出了种种规定,让祭成为了礼的一部分。但是,我们依然未能读解出人们缘何要祭,祭的本性是什么。

 

三、  孔子如何规定祭

 

在中国传统思想的主流,儒道禅三家中,以儒家最重视“礼”的作用,在儒家那里,礼形成了主题。钱穆甚至认为,“要了解中国文化,必须站到更高来看到中国之心。中国的核心思想就是‘礼’”。[9]这其实就是说,中国儒家文化的核心就是礼。《说文解字》对礼的解释是: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其中,“豊”是行礼之器。礼的本义就是举行仪礼,祭神求福。可以说,中国的“礼”正源于这样一种古老的祭祀仪式。而以履解礼,不仅是因为其二者音近,更重要的是因为“履是践履,是行动;而礼正是行动的准则。”[10]这样一种行动不是动物的行动,而且是人的行动。不是一般人的行动,而是文明时代的人的行动。

儒家的代表人物是孔子,最能代表孔子思想的著作是《论语》。孔子对于祭的规定主要体现于《论语》一书中。《论语》是记载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书。“论”是论纂的意思,“语”是话语。然而,《论语》不仅记载了孔子的话语,也记载了他的不语。“子不语怪,力,乱,神”(《述而》)。孔子不谈论怪异、用力、叛乱和神灵。而我们知道神灵是与祭祀直接相通的。孔子的所言与不言就构成了一对矛盾。这如何解释呢?

首先,孔子是非常重视祭祀的,“朋友死,无所归,曰:‘於我殡。’朋友之馈,虽车马,非祭肉,不拜。”[11]哪怕是一块祭祀用的腊肉,其重要性也要高过昂贵的车马。但是,孔子对于祭与鬼神的关系有自己的看法。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12]这里的鬼,指的是祭祀者的祖先或亲人。不是自己的祖先和亲人,却要刻意去祭祀,就是献媚。再进一步说,周代礼仪对于祭祀的对象有着严格的规定。不是诸侯领土上的鬼神,是不能祭祀的。“诸侯,在其地则祭之,亡其地则不祭。”[13]实际上,孔子说这句话的意思是要让人们,尤其是诸侯符合社会的礼制,不要僭越自己的权限。诸侯之间的交往应当保持在一定的限度之内,不要把祭祀当成是谄媚的工具。

其次,祭祀之礼本身经历了一个由宗教向社会转化的过程,即祭祀世俗化的过程。孔子更强调的是祭祀的社会作用。孔子借用尧对舜所说的话阐明了这一点,“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四方之政行焉。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所重:民、食、丧、祭。”[14]祭作为君主治国的策略,是大政方针。这里,祭的对象从自然的神灵转变为了不死的人格,祭的主体从王宫贵族转变为了平民百姓。而祭祀本身也便实现了从宗教仪式向社会之道的变革。因此,“在中国古代传统宗教的崇拜体系中,祖先崇拜比自然崇拜更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15]孔子的弟子曾子也谈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16]慎终即对待死亡的态度要慎重,追远即要通过祭祀的方式追念先祖,做到这两样,社会上的民风才能淳厚。

最后,孔子不谈神,并不意味着排斥神在祭祀中的作用。“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17]孔子对于鬼神是 “敬而远之”的态度。 “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18]但是人们往往重视孔子“远之”的一面,而忽视了“敬”。前文已述,人对于祭的态度,最重要的是敬和不忘,而且敬方能不忘,不忘方显出敬。敬也便意味着不忘。孔子从来都没有否认鬼神的存在,相反还要强调祭祀时心灵的虔敬。但是,这同样也并不意味着孔子对于神灵的崇拜。孔子强调神,更多的还是因为强调祭礼本身。

对于祭的规定,也正是从礼的方面开始的。“祭之以礼”就是最好的说明。(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於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19])可以说,能够将祭引入社会之道的,则是通过礼的方式。因为祭非常重要,所以祭鬼神也非常重要。这与孔子对待祖先和亲人的态度是不同的。因为祭祖先和亲人非常重要,所以祭非常重要。这是孔子重视亲缘关系、社会伦常的体现。可以说,孔子强调祭祀,是因为祭祀是人们结成社会关系的纽带。人们在祭祀祖先和亲人的过程中,牢固了家庭、家族的关系,也便巩固了社会关系。这与孔子一贯的治国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是孔子社会之道的体现。因此,《礼记》之中才会说,“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20]对于儒家而言,祭的重要性,正体现于其对于社会的重要性上。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一社会之道并非是孔子的空想,而是作为古典学问家的他从先民具体的祭祀活动中总结出的经验。祭自然是因为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财用也。”[21]祭鬼神是因为“鬼有所归,乃不为厉”。[22]可以说,孔子的思想代表了先民求生存图发展的愿望。

但是,孔子对于古老的祭祀思想也存在着遗忘。自然一方面为人们提供生存的空间,但另一方面也是人们崇拜的对象。祭的目的不仅在于祈福消灾,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动力,另一方面,也需要人们报答神灵,学会感恩。“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祭天祭祖是为了“报本反始”。[23](孔颖达疏:“谢其恩谓之报,归其恩谓其反”)而且,后一条要比前一条更为根本,如此才是一个良性的社会发展系统。孔子更多的强调祭祀对于社会中品德养成(忠孝)和人际交往(仁义)的意义,而将感恩这一原始意义与价值遗忘了。

 

四、  结语:祭的家园

 

无论祭祀的空间与时间有何不同,人们总是要寻获一个特殊的时空来建立与祭祀对象的联系。现代社会中,祭祀的意义主要表现为纪念,即回忆、念念不忘。但是,这一意义却恰恰将祭祀的本性遗忘了。

尽管孔子给出了祭祀的意义,即祭祀是社会之道的体现,却也并没有给我们说出祭的本性。相反,由于过分推崇祭的社会意义,往往造成人们对于祭的异化行为。在现代,祭祀没有与其他的纪念仪式相区分,失去了本身独特的意义,甚至有沦为商业化附庸的危险,成为部分人谋取钱财的工具。一方面,婚丧嫁娶祭,这些都成为了人日常礼仪规范,实际上是要服务于人的现实生活世界,而淡忘了祭人神沟通意义。另一方面,由于祭能代表社会地位与财富,所以导致祭本身的功利化,而遗忘了报恩、反馈的含义。

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这句话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如果说婚嫁孝顺等礼仪对应的是人之生的话,那么葬礼丧礼对应的便是人之死。而祭礼所对应的,则是虽死犹生。所以,祭的本性关乎于人生死的本性。

人不仅居住在生者的大地之上,居住在自己的家庭之中,人们还居住在一个更广阔的区域之内。纪念死者,不忘死者,也便意味着我们可能遗忘死者。只是把死者当成死者去看待,把神灵当成是不存在,当成“无己者”来看待,并不能实现祭祀的意义。前文已述,祭的原初含义就是人与鬼神相通的方式方法,而且这一方式方法是人主动接触鬼神的行为。这一原初的含义也便意味着,要让鬼神作为鬼神而存在,而不是不存在。死者并非失去了家园,而是在生者的区域内与之照面。祭是为死者构造一个生活的家园。在此家园中,死者与生者相聚,祭也便实现了自身独特的意义,也敞开了自身的结构。

谁在祭?野蛮人在祭,但是他们所用的牺牲甚至是人自身。文明人在祭,他们更强调人神沟通的意义而非方式。但是这一意义被孔子社会化,而遗失了本真。谁在被祭?天地、鬼神、先祖、亲人朋友都在被祭,但是在古代,祭祀者可能不在场,“非其鬼而祭之”,真正的祭祀者消除了。在现代,被祭者完全缺席。神性已然失落,不再彰显。因此,祭与被祭的关系因为祭者和被祭者的不在场而不能得以显现,意义因此失落。

而当我们重新获知了祭的本性后,就会重新思考我们祭的方式。人们从长跪磕头到鞠躬,是人们不再崇拜死者而只是表达敬意的表现。静默时,我们仅仅是寄托哀思,而不再表现为对神灵的召唤。念悼词时,我们仅仅是表示哀悼,而不再将其看成是人神沟通,与死者相聚的特殊语言。

洞悉了祭的本性之后,我们再回归到历史中去,就不难发现。先民们人神沟通、强调祭祀的本性,强调神对人的恩泽,更强调人的报恩与反馈的思想已经在历史的发展中失落了。孔子认为祭祀的作用不在于祈福和消灾的看法,无疑有破除迷信的进步性。但是,他同时也抹杀了祈福和消灾后人报恩的思想。孔子一再强调“未知生,焉知死”,实际上是一切以生活世界为旨归,而遗忘了死的彼岸世界的意义。在这样的一种遗忘中,人神相聚的家园被人人相处的社会家园代替了,毋宁说,祭的家园失落了。生死的界限被礼法所控制,人们的态度只剩下慎重,而忽视了追远。这一思想造成了现代社会人祭祀时所面临的种种困境。商业化使祭祀可以被承包,政治化使公祭劳民伤财,技术化使祭祀更像一场表演,而虚无化则从根本上否定了祭祀的本性,甚至也否定了其现实表现,而只认为是多余之举。

因此,当我们再想解决这些问题时,就要清楚得了解到孔子思想对于祭祀本性的遮蔽,只有我们恢复了祭祀的本性,我们才有可能为生死建立起一个同一的家园,而不再只是让生死比邻而居,不相往来。

 

参考文献:

1.      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

2.      王文锦:《礼记译解》,中华书局,2001年版。

3.      孔颖达:《尚书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

4.      左丘明:《左传》,中华书局,2007年版。

5.      郭沫若:《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6.      陈其泰等编:《二十世纪中国礼学研究论集》,学苑出版社,1998年版。

7.      王启发:《礼学思想体系探源》,中州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

8.      谢芳琳:《三礼之谜》,四川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9.      顾希佳:《礼仪与中国文化》,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10.   彭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中华书局,2004年版。 



注 释:

[1] 《明史·魏忠贤传》:监生陆万龄至谓:“孔子作《春秋》,忠贤作《要典》;孔子诛少正卯,忠贤诛东林,宜建祠国学西,与先圣并尊。”“每一祠之费,多者数十万,少者数万,剥民财,侵公帑,伐树木无算。开封之建祠也,至毁民舍二千余间,创宫殿九楹,仪如帝者……建祠南昌,毁周、程三贤祠,益其地,鬻澹台灭明祠,曳其像碎之。”

[2]  谢芳琳:《三礼之谜》,第1页,四川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3] 《礼记·祭法》

[4] 《礼记·祭义》

[5] 《礼记·祭统》

[6]  郭沫若:《十批判书孔墨的批判》,第96页,《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7] 《礼记·表记》

[8]  彭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第3页,中华书局,2004年版

[9]  金景芳:《谈礼》,滕守尧译,载于《二十世纪中国礼学研究论集》,第1页,学苑出版社,1998年版

[10] 《论语·乡党》

[11] 《论语·八侑》

[12] 《礼记·礼法》

[13] 《论语·尧曰》

[14]  王启发:《礼学思想体系探源》,第48页,中州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

[15] 《论语·学而》

[16] 《论语·八侑》

[17] 《论语·雍也》

[18] 《论语·为政》

[19] 《礼记·祭统》

[20] 《礼记·祭法》

[21] 《左传·昭公七年》

[22] 《礼记·郊特牲》

关键词(Tag): 哲学 孔子 祭祀 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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