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辩评论三篇

化石另时代 发表于 2008-06-30 01:10:39

治标?治本?——评国辩新国大对中南一战

 

     我一直强调大陆的辩风是短平快,没想到这次辩论赛赛制也是短平快了。这样的赛制下,奢谈效果是不切实的。那就看看立论谁更过硬吧。

 

    新国大的立论,我以为非常之妙。重点在于把扑杀仅仅理解为一种治标的手段。标本兼治,但是先治标可不可以呢?重大危险来临时,解除燃眉之急可不可以呢?

 

    对此,反方有一个很好的反驳点,那就是历史上的扑杀都没有用。但是正方立刻指出,这是只治标不治本的结果。

 

    这里,双方都有一个灰色地带无法论证。那就是历史上出现的问题到底是只治标不治本带来的,还是既治标又治本带来的。

 

    中南的立论在于,治标无用,治本才是更好的方法。有治本的好方法,为什么还要治标?这里需要论证的便是:治标和治本是矛盾的。即扑杀妨害了其他更好手段,如收养——绝育——放养模式等等。

 

中南的论证是:思路。一旦人们有了扑杀的方法,进而有了这种简单的思路,那么这些方式也便不会用了。但是中南的这条论证不是特别明晰,他们企图更多把这种论证放到价值层面上去畅谈,即人对猫狗的态度总有一天会危害人类自己。

 

但是,在事实层面的论证太缺乏了。正如一位新南威尔士的观众所言,反方对于扑杀造成的直接恶果没有阐述。如果扑杀本身就是问题的源头之一,那么它当然与更好的方法矛盾,从而不可以。

 

12月同复旦的比赛中,武大恰与中南抽到了相同的立场。武大对此的论证是:生态圈的破坏,如老鼠;尸体腐烂,污染;打狗队横行,心理阴影等等。力图说明扑杀本身连标也治理不了。个人以为这样的论证更直观一些。

 

新国大最好的战场在于对本国事例的描述,即不扑杀的新加坡现在也开始同意扑杀了。这个例子显然让中南措手不及。场面非常难看。幸亏一辩抓住一个小小的漏洞,才逃出生机。但是新国大的第二个例子同样够狠,印度某地人民没钱防疫,不扑杀猫狗怎么办?中南的回应是只要大家有爱心就可以动员全社会调动资源解决问题了。

 

显然,中南有唱高调之嫌。其实这个问题的解决在于,骂一骂当地政府无能,老百姓那么多人被狗咬,却还不做好防疫工作?防疫工作没做好就怪猫狗?当地人是穷,但是政府不能以此为借口。不过这是国辩赛场,话显然不能这么说,中南的方法虽是见绌,也是无奈。

 

反过来想,看中南的体系。一共两条:方法没用,价值不可取。但是二者都没打透。第一条被新加坡的例子整得几乎废掉,还好三辩最好还是绷住了。第二个价值方面,实在有牵强之嫌。人对动物如何,实在不能论证对人就如何。希特勒还很喜爱动物呢,对犹太人呢?可惜新加坡没有很好的反驳,对于中南的价值层面没有做出更高的回应,虽然反讽不错。

 

另外一点,是关于城市流浪猫狗产生根源的问题。一边杀一边丢能解决问题吗?不能。但是对于现有庞大群体,要快速解决,怎么办?这个问题非常棘手。但是如果联系到打狗队的行径,可能会对反方有所帮助。

 

其实,在我看来,这个题目就是一个现实的城市管理问题。所以讨论的不是猫狗,而是城市流浪猫狗。讨论的就是一个科学问题,不是一个伦理问题。尤其是反方也不能一味拔高。因为这个东西在伦理学上实在也有很大争议。新国大的失误在于,进攻够集中,够狠,够坚决,但是层次不够丰富,也没有看到什么价值高度(一辩还不错,三辩时却没有相应强化立论)。再就是对于辩题的审读,对于“扑杀”的历史溯源和内涵,双方均没有很好的解答。

 

比赛的输赢,我看是五五开。看评委喜好。这种辩题,任何时候都要给自已一个确切的定位,围绕定位,才能有真正的高度出现。

 

 

 

 

 

盗有道?盗无道?——评国辩港中文对中南一战

 

    昨日刚于一位自港中文归来的同学吃饭,念及本科之时对于辩论的执着,唏嘘不已。听其言论,刘冉似乎是港中文知名的辩手,而在其校,对于辩论的重视自非大陆可比——自然,是消极方面。忽又言及赵老师的两位学生即将被派往港中文深造,再联想及近日论坛对于比赛纠葛之乱象,一时情动,故有此文。

 

    本人观看的版本是DV现场实录完整未删节版。对于辩论赛而言,任何一句言语都不应放过,因为任何一句言语都有可能决定场上的胜负态势。一个合格的媒体应当充分尊重这一辩论赛本身的规律。

 

    闲言少叙,转入正题。

 

    港中文一辩给我的感觉是亲切自然,可惜陈词背诵没有过关。立论是:一,买盗版与造盗版实则是共谋行为,造成极大破坏。如对市场秩序、民族产业的破坏。二,人们看待买盗版与卖盗版是双重标准。三,今日问题不能解决关键在于对于购买盗版。

 

    中南的基本立足点是这样一句话:“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重要”。这句话非常重要,中南在整场辩论一直到回答嘉宾问题都一再提及。为什么?因为这里要突出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就是法律在制订时的依据究竟为何?法律作为人类活动的一种社会契约的存在,其着眼点究竟是根植于法律思想自身的力量还是要将着眼点更多的放到社会现象本身中来?也许找到这样一个契合点是最佳答案,但是在购买盗版者应否付法律责任的问题上,是否有所偏重?中南在提出这些问题的时候,实际上是在为自身和对手划清一条界限。中南更多的强调实际中的可行性问题,而港中文不过是要纠缠于基本的法律逻辑,换言之,对一种理念的坚持。如此,双方便将战场托盘而出。

 

    在自由辩论中,中南一直纠缠于一个问题:对于盗版者的区分。法理学表明:负法律责任前提是过错。对于当今中国市场的现状,实则是一群无力的公民面对一个混乱无序的市场。那么,公民是否应为自己在“无意中”的过失买单?中南在这里露出的破绽在于,对于那些故意为之的人,是否应付法律责任?对于前一种情况,中南展开猛攻,力陈人民之不易。比如某某地方市场已全为盗版垄断,此时购买盗版还要不要负法律责任?这个逻辑其实有问题。比如金三角市场都为毒品垄断,购买毒品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中南又提出,人们在买书时,由于盗版质量高,分不清正版盗版,错买了,要不要负法律责任?港中文的回应是可以申请免责条款。其实这里问题是:负法律责任有那么严重么?港中文必须把这个破掉。负法律责任给人的感觉很严重,实则惩罚措施也可以只是道歉而已。

 

对于后一种情况,对于那种刻意买盗版的人,如何?港中文一直没有清晰的突击这一点。中南的后手在于,在他们的立场中,这种人似乎根本不存在。因为大家渴求的是知识,而不是盗版。渴求知识有错吗?这个逻辑让我想到孔乙己的“窃书偷书”。这个立论显然是在回避事实。正方在自由辩中对此做出了回应,小偷追求的是资源,不是赃物,因此不用负责?

 

    港中文的问题是:一、人格分裂问题。如果买盗版没关系,那么警察白天抓盗版,晚上买盗版,是不是有问题?这个问题设置不错,但是位置不对。可以做精彩的反驳,但是不能用于攻击,更不能用于连环攻击,因为它无法直接的说明正方立场。大家可以联想一下,小时候父母总是教育我们:你们怎么在学校讲卫生,回家就不讲卫生了?实则,这不是什么人格分裂,而是人的一种品质问题。是君子能不能慎独,吾道能不能一以贯之的问题。表里不一是品格问题,而人格分裂则是表里统一的。一个人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行为表现不同,是正常的。所以,港中文在这里是一个很大的逻辑漏洞。但是如果放到反驳,则很容易出彩,因为这个思路很有特点。不过对于这个问题,中南的回应是什么?似乎没有。但是对于一时说不清的问题,不躲怎么办?.

 

    二、钱的问题。打击盗版可以省钱,省出钱来可以补贴大众。这个又是一个反驳,还是无法直接证明观点。

 

    总结陈词:技术上说,结辩是女生做,先输一半。邱晨非常之好,但也没法扭转规律,而且陈词本身比较单薄,更像驳辩,而非结辩。而且,本场最为清晰的部分就出现在中南曹吉安的身上。这场可能是自全辩以来最好的一个四辩。前面没有说圆的问题,到这里都说得比较明白了。尤其是结尾部分,对于法律建设的问题的思考,确实比较深入,可以细想。

 

    整体感觉:港中文自由辩打得风生水起,但是这里落入了一个辩论上常见的问题,就是不能以我为主,而是跟着对方走。如此,打得再厉害,也是枉然。这个问题自笔者入校以来屡见不鲜,只是同当事人往往无法说清这其中道理。这只能说明,对辩论的看法可以很主观,但是辩论赛的输赢自有其规律。

 

PS:这是一个法律性的辩题。但是辩论赛不是学术性探讨。虽然我们强调对待辩论要有学术的态度,但是一定要明确这二者的界限。正因为是有界限的,我们才有了可辩之处,可论之门。所以我们作为非专业人士,也能够和专业人士一起探讨问题。

 

孝?非孝?——评国辩决赛中南对澳大一战

 

     央视原先出的决赛题目是关于婚前财产公证的,不知何故,在中南临去北京前几天突又改为“是否赞同送老人进养老院”。不然,我这篇评论的标题估计要改为“结?不结?”了。

 

     开个玩笑,话题继续。

 

    先说说对两队的印象。中南的三个男生各有特色,一辩气质最好,二辩显得机灵,三辩最为冷面沉稳,三人共同的特点是凶悍有正气。澳大的三位中有两位女生,形象气质都很不错。但可惜辩论赛本质上是男子项目,气势上不免难以匹敌。三辩刘京京戎马倥偬,作战经验无数,但恕我直言,形象气质不似一个四辩而更像一个二三辩,简言之,是反应型辩手。如果身边的配置火力十足,那么刘的威力便可倍增;反过来,如果身边没有人鼎力相助,也只能做孤胆英雄了。这个只是笔者愚见,仁者见仁。

 

    立论环节。中南的教练团以伦理学教授为主,没想到最后的决赛题目恰恰是一个很有伦理学意味的题目。正方首先构建的框架是:传统的养老模式已无法满足现代的养老需求。这个前提非常重要,表明中南要将题目拉下来打。为辩题设置了一个现实性的背景。“送老人进养老院”是政府或子女“依据老人的意愿”送老人进养老院。到这里,其实立论就已经结束了,后面都是补充说明。因为这个立论简直就是真理。既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又是老人自己的要求,那还有谁敢说不赞同呢?接着,中南说了三个方面,一个是对于特殊情况必须进养老院的人,这个问题是反方重要需要防守的问题。第二是养老院照料手段更为专业,且可以建立新的交际圈。而且,子女不会因居所的变化孝心而有所减少。第三是孝的社会化。形式可以改变,内核不能改变。

 

    澳大一辩是眼睛忽闪忽闪的罗乐同学,说话很有感染力,可惜不停低头看稿,显得有些忙乱,损害了些许形象。作为反一,首先是两条驳论。一是现代人忙,无暇照顾老人。二是养老院和天堂一样好。这两点都没有错。但是中南一辩包装语言的能力非常强,只字未提现代人忙的问题。在中南的立论中,送老人进养老院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推论就是忙不忙都应当送进养老院才好。澳大提出,要从老人自己的角度出发。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老人的意愿,中南已经在立论环节做了规避。澳大的反应是在一开始就列出了数据:60%老人觉得子女无暇照顾自己,30%害怕自己连累子女。这样以来,所谓中南“老人的意愿”,不过是违心之论,这个点抓得非常好。而对于剩下10%中南必定会力争的部分呢?澳大在后面自由辩中的回应就显得有些苍白。罗乐同学说:“这个不是我们要讨论的核心问题”。这种话在这种短平快的赛制中是不能说哪怕一句的。这个时候就是要正面说:“我方已经说过了,90%老人明明不愿进养老院,您方为何不看呢?”逼对方去解释。这样才能变被动为主动。

 

罗乐同学在价值的高度,说了这样一句话,“难道存款、豪宅、名车就比我们的父母更重要么?”这句话没有错,但是没有铺垫,过于直白。中南在自由辩论一定会狂打普通大众的例子。对于大多数讨生活的人而言,让他们在家中赡养老人,可能不是最优的方法。个人觉得还是应该正着说:“有某某某某,那么多人家庭并不富裕,也毅然决然地侍奉父母于家中,我们还有什么理由用自己的借口来推脱身上的责任呢?”孝的问题是一个情感的本位问题,倒不如中南所言一定是个社会的养老模式问题。义务兵役制度与爱国尽忠没什么关系,养老院收容制度与爱父母尽孝也没什么关系。

 

在此基础上,澳大提出了“家”的概念。用心理学的观点来证明“家”对老年人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没有儿女直接的关怀,也没有孙辈天真的笑脸,还会破坏固有人际网。老年人真正需要的东西是养老院满足不了的。我觉得这个观点非常好,非常希望能设计成自由辩论的问题攻击对方,可惜没有看到。老人最想要的东西,养老院明明给不了,对方同学还非要送老人进养老院,这合理么?又合情么?至于“古树”的比喻,呵呵,树挪死,人挪活嘛。这个幸亏没有放到自由辩论说,不然被抓住不太好看。一辩阶段给读者一个情感定位是正确的,但情感可能是最可贵的,但一定是最靠不住的。如果再能用一些数据来证明老年人在养老院过得不快活,就比较完满了。这个也可以设计成自由辩论问题。告诉大家,您光建养老院不行,老人过得不痛快。正如光建大厦不行,如果人们不喜欢这种居住方式,再建也是浪费。可惜的是,一直到一辩结尾,澳大的描述性语言太多了,给人的印象有些抽象。十个故事也不如一个数据来得可靠。

 

自由辩论阶段。对于孝顺的儿女,养老院就是家。对于不孝的儿女,家就是牢笼。这是中南对于家和养老院关系的阐述。问题在于:对于真正孝顺的儿女,家才是家,养老院绝对不是家。澳大的问题就是,家中有亲人朋友,养老院有么?中南回应:父母在哪里,牵挂在哪里就是家。对于这个煽情口,刘京京给了非常有力的回击:今天对方辩友在央视,父母心也在央视,那么央视就是您家了?澳大的又一个问题是95%杭州老人不愿进养老院,原因何在?中南的回答是面子挂不住。这样的回答给出了一个机会,就是澳大立刻要站出来告诉大家真正的原因。可惜刘京京却回到了刚才乡下的例子,问乡下哪里有养老院?其实这个例子中南打得不好,,且已经说完。没有必要再纠缠了。不回答就不必回答了。现在再提,贻误战机。立刻中南咬了回来,举出大量例子,比如天津的农村养老院,接着又提出无儿无女老人的问题,这时候澳大再想回到自己的杭州的问题,中南已经可以不理了。

 

现在开始真正谈问题的死角了。无儿无女的老人怎么办?这个问题回答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胜负。澳大的回答是让了一步,说不是核心问题,说政府是要负责,但有儿有女的老人怎么办?这种退让对于中南来说无异于天赐良机。中南的回答是要看老人自己的选择。如果老人愿意,是不是偏不让他去呢?这里又再次转守为攻。刘反驳说老人说愿意是违心的。点是对了,但不够有力。为什么90%的老人不赞同不能叫不赞同,10%的老人赞同反而叫赞同呢?而且,即便老人赞同,做子女的就应该赞同么?老人为了不连累子女,还赞同自己有病不治,是不是子女也应该赞同呢?——然后,再抛问题,逼对方回答。窃以为这样的回答会更有力。

 

中南第二个具体问题是军人如何抚养家中父母?澳大的回答是共同奉养。这个不是特别站得住脚。自古忠孝不能两全,不能因为军人尽忠了,就认为他赞同不尽孝吧。做不做,与赞不赞同是两回事。刘京京的回答是军人可以把父母交给亲人朋友。中南立刻回应我们是多种途径并存。这个是中南防守体系的核心。

 

澳大的问题第二个问题是心理问题,养老院老人心理状况比在家中的差,中南没有回答。澳大也没有追问,于是大家也不记得了。刘提出了第三个问题:直接请问对方,是否愿意父母进养老院。中南的回答是父亲给他打了电话,愿意进。这个回答让人哭笑不得,但是只能怪问题设计不好。辩论场中问对方个人问题,一般没什么好效果。99年“美是主观、客观”,马大女辩手问西交,“我美不美?”结果呢?路一鸣如何回答的?效果如何?果然——到了后来“揉腰”的问题,彻底的,澳大失去了优势。本来专业护理的问题,澳大的准备很好,可以上门服务,但是到了这里,已经非常被动,失去效果了。

 

辩论场上,往往出一次彩,胜负就定了。

 

中南在这个问题上占足便宜,立刻转走。继续问急性疾病治疗的问题。这时澳大的回答已经显得场面上有些难看了。说在家里既有懂一些医疗知识的子女,又有护工,不是更好?这样的回答还是紧扣立论的。但是话不好听。这样的回答一定要硬,善于归缪。老人有病就要送养老院?养老院也不一定懂怎么揉腰啊,医院的条件不是更好?按照对方辩友逻辑,都送进医院好了。

 

总结。正方:父母在哪里,家就在哪里。那父母在超市,家就在超市?父母在单位,家就在单位?父母在旅游,家就在旅游点?那对方同学不是四海为家?然后,是一连串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都指向社会的某些方面,但不是全部方面。

 

反方:把对方的边缘例子一概排除,人际关系等等。问题的点都很好。但如果是黄执中来説,就完全不一样。问题是:这个结辩应该是非常煽情的。可惜却只是试图解决问题,厘清概念。其实是在为自由辩论准备不足的反驳买单。一个比较好的观点是对于多管齐下的反驳。对于大多数人,是二者择其一。

 

提问环节:中南一二辩的回答是对立论的最好补充说明。非常有道理。澳大的回答是特殊情况应考虑经济补偿的问题。

 

嘉宾点评:汉学家司马先生说的西方社会的老人的第三种选择,“养自己”。这个很有意思。

 

个人观点:这个辩题的倾向性是偏向正方的。正方有无穷的事例来佐证自己的观点。而反方似乎只能打感情牌。个人对于反方的立论有些歪歪的想法。如果老年人是自己想进养老院的话,为什么要送呢?自己去不就行了。是不是走不动了呢?如果送只是一个形式,有什么赞同不赞同呢。当然,在正式比赛中,还是要四平八稳的来立论。送进养老院可行,但我们强调的是价值。你的想法也行,但有什么值得赞同的呢?赞同的话,就应该推广啊。无儿无女的老人进养老院首先不是必须的,就算是必须的,我们采取冷静客观中立的态度就可以了,干嘛大张旗鼓的赞同呢?

 

社会养老模式作为一种社会福利模式,本来就是对于社会遗留问题的事后解决的方式。  那你赞不赞同这种模式呢?答曰:作为父母,不需要赞同。作为一个政府,也只应做好分内之事。而作为一个儿子,我只会觉得羞愧。

 

     整场比赛,中南一直把握了主导权。澳大在自由辩中有机会,但没抓住。结辩抓住,为时已晚。对于中南,一定要寸土必争,反驳有力,且以我为主。千万不要怕抖狠。这次国辩,中南拿到冠军,实至名归。但我们思考的,是如果应对这一模式。

 

      赛事已逝,往事如烟。打赢才是硬道理。

 

 

关键词(Tag): 辩论 国辩


收藏: QQ书签 del.icio.us 订阅: Google 抓虾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 昵称

已经注册过? 请登录

新用户请先注册 以便能显示头像及追踪评论回复

Email
网址
* 评论
表情
 
 

分类小组论坛
杂谈, 娱乐、八卦, 文学、艺术, 体育, 旅游、同城, 象牙塔, 情感, 时尚、生活, 星座, 科技

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如威胁到本站生存, 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同时本站的相关记录可能成为对您不利的证据.

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